海口二手房资金监管又有新变化,强制或将转为自愿

焦点财经Focus 2023-02-08 11: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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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当事人自愿放弃资金监管的,应当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的书面意见,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

焦点财经讯 盼盼 近日,海口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海口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修正)(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将有新变化,强制或将转为自愿。

焦点财经了解到,去年11月,海口市住建局对《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指出,“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签定合同约定的全部房价款,通过设立商业银行监管账户划转资金的管理行为。交易资金在监管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息,不收取费用”。

这意味着,海口二手房交易资金将实行强制性监管,引发市场关注。

《修正征求意见稿》显示,“通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存量房买卖的,应当按照规定对交易资金监管,但是房屋交易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资金监管的除外。房屋交易当事人自愿放弃资金监管的,应当签署自愿放弃资金监管的书面意见,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风险。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前,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向委托人书面告知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政策和方式等事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保管定金等存量房交易资金”。

修改后意见稿增加了“自愿”放弃资金监管的选项,由强制或将改为自愿。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