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购新房给予50%契税补贴,首付比较低20%

焦点财经Focus 2022-07-06 18: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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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7月6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信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本措施施行前,在信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但未缴纳契税,本措施施行后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补贴。本措施施行后,在信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50%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如门面房、公寓、写字楼等),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补贴。

以上契税补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缴纳契税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前,由财政部门另行出台购房契税补贴发放办法(或细则),补贴资金由契税入库级次同级财政承担。

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信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更好满足个人住房消费合理信贷需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自住房的,较低首付比例为30%。

支持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总行规定执行住房个人按揭贷款下限利率政策,鼓励向上级行争取个人按揭贷款信贷额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较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较高贷款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较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较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5万元。

对经认定的信阳市高层次人才,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核算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较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核算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较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5万元。

购房人属于公积金缴存职工且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允许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加快回购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对市中心城区2012年至2016年期间按照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配建10%的保障房进行回购。回购后的保障性住房,用于解决新青年、新市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

促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消费联动。支持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较低价的20%缴纳。允许分期缴纳出让金,企业申请分期缴纳的,需出具承诺书,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余款要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年内缴清。对确因受灾情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政府原因导致企业未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由企业申请并经市县政府研究同意,不作为违约处理,并可重新约定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依据土地出让合同及房地产企业承诺书,相关部门可容缺办理规划及其它审批手续。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