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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焦点哈密站 2025-09-20 15: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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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燕湾,占地约1200亩由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深耕十余年开发匠心打造,全维度实景呈现稀缺山海资源+醇熟度假配套+低密私湾墅区复合型滨海文旅大盘

稀贵谧境,值此山海间

大三亚稀缺亲海墅区 东线少有⛴

大三亚度假组团,从三亚沿海岸向东延展,直至万宁滨海片区。首创南燕湾独栋别墅区,位于北纬18°黄金度假带,全年空气质量优良,优越自然条件疗愈身心。

取静四湾之心 左右皆是繁华

沿109公里海岸线分布的日月湾、石梅湾、南燕湾、神州半岛四大海湾,南燕湾位居其中心,近享威斯汀、艾美、君悦等豪华度假酒店、神州高尔夫、游艇码头等醇熟配套,又独享静谧的一线山海,远离喧嚣。

栖山海秘境,坐拥四湾繁华

万宁首创·南燕湾,独踞海南东海岸线黄金C位,坐拥石梅湾、神州半岛、日月湾、南燕湾四湾交汇的稀贵坐标。这里是北纬18°的天然氧吧,背靠东岭山脉原生雨林,面朝南燕湾私属海域,与加井岛浮潜天堂隔海相望,推窗即是浪花轻吻礁石的诗意画面,每一帧都是风光,在这里生长着推窗即揽双湾入怀的海景独栋墅,私藏北纬18°的顶豪人生! 区位顶配:5分钟车程直达高尔夫球场,10分钟享丽思卡尔顿酒店高端配套,奢隐与繁华自由切换。交通便捷:距高铁神州站仅8公里,博鳌机场67公里,三亚凤凰机场115公里,环岛高速+滨海公路串联全岛旅居生活。还有私属海域、高尔夫球场、加井岛浮潜天堂…各种度假方式应有尽有!

孤品墅居,70%奢阔赠送率建面约203-206㎡亲海独栋墅,以超低容积率私藏一线海景,私密性拉满,每一栋都是收藏级资产,诠释“藏品级墅居”的真谛: 赠送面积天花板:高达70%赠送率!前庭后院大花园+地下一层多功能空间(可改影音室/酒窖/健身房),实际使用面积远超产权面积,每一寸皆是海居生活的诗意延伸。

匠心交付:星级硬装标准,实景现房无需等待,细节处尽显传世匠心推开家门就是诗与远方。 万宁作为海南“国家湾区”,一线海景墅已成绝版资源!首创南燕湾背靠国企开发,配套先行,升值潜力对标三亚,岛外高净值人群抢先入手,既是度假屋,更是硬核投资点位。

极致产品主义,向往的山海墅居

精装交付 旅居中的每处细节

醇熟社区,实景现房。以人为本,于细节处用心雕琢,采用知名家装品牌,打造典雅传世的空间美学,高颜值与实用性兼具,每一户皆样板,实现真正的拎包入住。

🏘亲海独栋墅 孤品为少数🏘

尊贵藏家独栋墅,一线山海景观无遮挡。前庭后院大花园,自成一派天地,延展地下一层实用空间,配置私家泳池、专属车位,不止藏品,更是孤品。

【户型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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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南燕湾全新亮相 再造旅居地产标杆

湾新生,燕归来。首创·南燕湾全新亮相,焕新亲海生活。丰富的业态满足个性化需求,让每一份对亲海湾居的理想,都能在此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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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

上海: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财联社9月19日讯,据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消息,上海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5〕417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优化调整如下: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和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一)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二)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二、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5年9月16日

关于《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哪些?

1. 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2. 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二、享受税收减免的住房和面积如何计算?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购房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满3年,如何享受税收减免?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新购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新购的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部分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四、符合条件的已购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如何申请个人住房房产税减免?

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五、本通知的执行时间从何时开始?

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按年征收,因此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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