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缴纳担保保证金

焦点财经Focus 2021-12-07 11:39:4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为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

焦点财经讯 张梦怡 12月7日,焦点财经获悉,太原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为购房业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不再收取担保保证金。

之前,开发企业为购房业主担保,需要缴纳总贷款额的5%作为保证金。

新规定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其购房业主提供担保的,只需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主动与公积金中心协商,确定作为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额度,并签订《阶段性保证合作协议书》。其中,“代偿公积金逾期贷款”资金从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中。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