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双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

焦点财经Focus 2022-06-13 09: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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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按首付两成执行,二套房按首付三成执行。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日前,四川德阳出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11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措施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具体内容包括:提高较高贷款额度。将双职工较高贷款额度从50万提高至60万,单职工较高贷款额度维持40万不变。 执行低首付贷款政策。以低首付支持职工购房,首套房按首付两成执行,二套房按首付三成执行。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但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认定为二套房。取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限制。取消首套住房贷款非正常结清需满6个月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限制,首套房提前结清的可立即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扩大贷款支持人群。加大力度宣传和推广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扩大制度覆盖面,让更多职工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增加贷款支持人群。

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分期办理不动产权证。对竞得宗地面积不小于60亩且按照约定无付款逾期违约情况发生的开发企业,可申请分期开发、分两期办理不动产权证,首期开发不少于总宗地面积的50%。分期开发的项目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范围内建设完成,建设单位应将其分期开发建设情况公示告知购房者。

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分期开发范围界限,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缴清首期土地出让价款(按开发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土地价款后上浮20%标准计收),可申请办理首期土地不动产权证书。缴清后期土地出让价款后,在申请登记时将两期合并登记。首期房屋销售价款进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共管账户,扣除工程建设费用后,直接支付剩余土地价款。后期缴纳的全部剩余土地价款不得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期限。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对预售商品房在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节点4)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节点5)期间,在相关材料已经进场,建筑内外装饰装修进度达到一半以上,企业可以根据进度,按完成节点比例申请使用预售监管资金。监管部门可参照节点留存资金,按比例审核划拨。

调整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对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房地产项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对应建筑物总投资25%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对于城市有机更新、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征收等项目,积极推行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安置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鼓励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房源。

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领证”。推动测绘、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支持新开发项目在商品住房预售中约定交房即领证,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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