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认贷不认房” ,二套首付比降至40%

焦点财经Focus 2022-12-13 16: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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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政策的认定标准和首付款比例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2月13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政策的认定标准和首付款比例的信贷业务问题。

据悉,购买所处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的普通自住住房,商品房购房(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11月11日及以后的:

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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