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按时支付两笔票据利息6595万,碧桂园:尽力不晚于5月13日足额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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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搜狐地产&焦点财经
作者 | 王泽红
编辑 | 吴亚
5月9日,碧桂园地产发布多份公告称,由于行业持续波动,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日趋复杂严峻,正在全力筹措资金,因销售恢复情况不达预期,资金调拨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23碧桂园MTN001”、23碧桂园MTN002”的利息。
据了解,“23碧桂园MTN001”利息兑付日为5月9日,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3040万元; “23碧桂园MTN002”利息兑付日也为5月9日,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3555万元。
碧桂园地产表示,经公司和各方努力,积极筹措资金,盘活抵押资产,尽力于宽限期3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 “23碧桂园MTN001”和23碧桂园MTN002应付利息,以及宽限期内的利息,将尽力不晚于5月13日足额偿付。
根据《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
同日,碧桂园地产发布“H19 碧地 3”、“H20 碧地 3”和“H20 碧地 4”的复牌公告,并表示鉴于发行人已分别就三期债券兑付安排事项完成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调整了债券的本息兑付安排及增信保障措施,申请债券自5月10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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