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明日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上调至80万元

焦点财经Focus 2022-05-26 18: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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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5月26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应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仅限承租人中的一人及配偶按保障性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前,天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2027年5月26日废止。

《通知》规定了首套房贷款较高限额的两档调节机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较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相同程序将首套住房贷款较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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