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一手商品房,首付比较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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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日前,广东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因城施策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汕尾市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比例按照国家和省住房信贷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当前要落实好“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普通住房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政策,金融机构应根据市场变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
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较低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较低为30%。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缴存职工在汕尾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其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加快公积金贷款发放。暂停《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抵押办理完成后,审核通过即放款。
提高装配式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可上浮20%。
此外,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为不低于土地招拍挂底价的20%。土地出让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交至不低于50%,剩余价款交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推行“拿地即开工”。加强土地前期整备,达到净地条件出让。建设项目可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实现“拿地即开工”。推行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模式,开发企业及购房人可申请“交房即发证”服务。
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统筹利用各类房源,加大人才房建设力度。凡属《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新引进到汕尾市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才,给予房票补贴。
实施高层次人才公积金优惠。经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一至四类人才,凭“汕尾英才卡”,可享受以下住房公积金业务优惠政策。
(1)租房提取。符合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一类人才可提取金额上限升至现行上限标准的5倍,二类人才可提取金额上限升至现行上限标准的4倍,三类人才可提取金额上限升至现行上限标准的3倍,四类人才可提取金额上限升至现行上限标准的2倍。
(2)首付提取。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一手商品住房的,在支付定金和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房屋的首付款,不受《汕尾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限制。
(3)购房提取。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地限制。
(4)提高贷款额度。高层次人才在汕尾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类人才可享受较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4倍,即不超过160万元;二类人才可享受较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3倍,即不超过120万元;三类人才可享受较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2倍,即不超过80万元;四类人才可享受较高不超过现行贷款额度上限的1.5倍,即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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