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召开“21阳城01”2022年排名前列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焦点财经Focus 2022-01-18 21: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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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事项为《关于变更“21阳城01”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及《关于变更“21阳城01”兑付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月18日,阳光城(SZ000671)发布关于召开”21阳城01“2022年排名前列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称,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排名前列期)募集说明书》、《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规定,排名前列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排名前列期)”(债券简称“21阳城01”、债券代码“149363.SZ”)2022年排名前列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券2022年排名前列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进行通知。

资料显示,该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债券余额10亿元,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2年末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起息日2021年1月22日,本期债券无担保。

据悉,会议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9:15至2022年1月24日15:00,本次持有人会议将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事项为《关于变更“21阳城01”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及《关于变更“21阳城01”兑付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

《关于变更“21阳城01”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提议,为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并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提请本期债券持有人同意豁免《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召集人应当至少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的要求,并将修改临时议案提交时间修改为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之前1个交易日(即2022年1月20日15:00前),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议案内容。

《关于变更“21阳城01”兑付方案的议案》提议,“21阳城01”2022年原付息日为2022年1月22日,应于2022年1月24日(因节假日顺延)支付2021年1月22日至2022年1月21日期间的利息,现将本次付息日展期至2023年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排名前列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展期期间,“21阳城01”票面利率保持不变,继续按照6.90%计算利息,展期支付的利息不计算孳息。上述事项的调整,不触发本期债券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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