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范租房市场,加强“二房东”监管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11月3日,据上海发布,即日起至11月1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7章65条,主要内容包括健全治理机制,形成共治共享的发展格局;规范租赁行为,平衡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坚持服务监管并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等。
规范租赁行为,平衡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方面,《草案》提出,严格住房出租要求,明确出租住房应当遵守的规定,禁止群租;细化完善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鼓励当事人订立长期租赁合同,建立稳定的租赁关系。
针对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草案》提出,一是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二是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包括建立备案制度、从业人员实名从业、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实行合同网签、资金监管要求等;三是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同时,坚持服务监管并重,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一是明确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二是强化对承租人享受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保障;三是建立租赁价格监测机制,稳定租金水平;四是明确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保障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的基本生活。
此外,因公有房屋租赁在租赁关系确立、变更、终止以及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与一般住房租赁存在较大差别,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另行制定公有房屋租赁的管理办法。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