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积分入户攻略来啦!10月1日开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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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积分入户来啦!
10月1日-10月30日开始申请!
走过路过 不要错过!
距离2020年积分入户已经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啦!你准备好了吗?
虽然
今年的积分入户政策
依旧按照2019年执行
但是办理的小伙伴也需要注意
因为居住证、社保材料准备的时间较长
所以今年办理的小伙伴记得提前准备哦
此外,今年
同样沿用去年的分值标准
“75分即可办理积分入户”
符合申报条件者,有网络和窗口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1、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注册登录“武汉市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办理;
2、到各区政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材料,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申请后,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赋分结果。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对拟入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10月1日正式开始申请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申请时间:10月1日-10月30日
审核时间:11月1日-11月20日
公示时间:11月下旬
结果公布:12月中下旬
办理入户:结果公布后1个月内
今年的具体政策延续《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19年版)》,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就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保、个人灵活社保或单位社保)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有效期延续到2020年12月)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是武汉市户籍人员,包括远城区户籍,是不能申请积分入户的。
积分入户申请受理后,积分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分数不作调整。申请人所得积分分值当次有效,下次申请重新计算。
对申请受理、审核等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向受理、审核部门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核查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累计总分达到75分,即符合入户条件。
分数计算法则:申请人的总积分=加分指标的积分之和 - 减分指标积分之和的累计积分。(注:加分指标不重复计算。减分指标按扣减项累计扣减)
积分入户指标体系
加分分值和指标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较高分值50分
1.申请人或者配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积50分;
2.父母、子女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宅的,积30分;
3.在本市合法租赁住房或者居住在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每满1年积5分,累计不超过50分;
4.申请人自愿腾退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的,积15分。
社会保险指标。以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5分,较高分值50分。
居住证指标。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5分,较高分值50分。
年龄指标。较高分值30分
1.年龄在18至30周岁的,积30分;
2.年龄在31至40周岁的,积20分;
3.年龄在41至45周岁的,积10分。
住房公积金指标。以在本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年限累计积分,每满1年积3分,较高分值30分。
文化程度指标。较高分值30分
1.大专学历,积10分;
2.本科学历,积20分;获得学士学位的,积30分。
技术职称指标。较高分值10分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本市紧缺工种的中级工,取得职称后在本市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积10分。
纳税指标。较高分值50分:
1.申请人为本市依法注册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该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到10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
2.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年度应纳税额达到1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
3.申请人为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年度应纳税额达到2万元的,积1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较高积50分;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每享受1年减免税政策积2分,较高积20分;
4.申请人在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积10分;应纳税额达到0.2万元的,积20分,每增加0.2万元加10分,较高积50分。
申请区域指标。申请人在新城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黄陂区、新洲区)申请入户的,积10分。
减分指标及分值
(一)欠税。截至申请之日为止,申请人仍欠税的,扣减20分;
(二)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每条扣减50分;
(三)行政拘留。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四)刑事犯罪。10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来源:武汉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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