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四城,南京、长沙、海口接连发布新政,满足“住有所居”!

合肥资讯发布 2020-07-30 09: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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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

一、广东加大建设共有产权住房

7月2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指导意见》要求,广东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和自筹资金建设共有产权住房;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建筑套型和建筑面积标准。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结合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需求分布进行选址,优先安排在配套设施较为齐全、住房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地级以上市应结合需求及供应能力,采取按房配售或轮候配售制度。申请人的配售排序,可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确定。符合有关规定的优先供应对象,应予以优先安排。

此外,《指导意见》对共有产权住房产权转让、退出、抵押和继承也进行了规范。

原则上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原购买价格的,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不满规定年限,因特殊原因确需退出的,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代持机构提出申请。

承购人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同一小区的,应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享受同等服务、承担同等义务。

二、南京摇号购房新规,支持刚需购房

7月28日,江苏省南京司法局、南京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的通知》。

针对人才优先选房、支持刚需优先购房等事宜,发布摇号、选房的具体细则。

摇号主要针对符合南京市人才标准的人才、拥有南京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及普通购房人。

通知显示,摇号分四轮进行。

排名前列轮

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有效报名的人才数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数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

第二轮

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有效报名的无住房家庭数量大于无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数的,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无住房家庭名单。

第三轮

由公证机构将“排名前列轮未入围人才、第二轮未入围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摇出顺序号,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人员名单。

第四轮

由公证机构将“第二轮确定的入围无住房家庭、第三轮确定的入围摇号人员”摇出一般选房顺序

来源:新安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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