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督办“养老服务业”重点提案

人民政协网 2017-09-11 0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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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供需结构改善 提供多样个性化服务人民政协报通讯员 李海鑫“这件集体提案真正提到了点子上,举措既宏观可行,又微观可操作。

推动供需结构改善 提供多样个性化服务

人民政协报通讯员 李海鑫

“这件集体提案真正提到了点子上,举措既宏观可行,又微观可操作。”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提案》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上,自治区政协人资环委、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及自治区民政厅、卫计委、发改委三家承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踊跃发言,共同为自治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把脉会诊。

今年1月,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向自治区政协全会提交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提案》。提案指出,截至2015年,全区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9.14%,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与养老服务现状仍有一定差距。建议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健康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养老工作专门领导机构;促进多元发展,加快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储备机制和康养照护专科服务培训体系等。这件提案被列为2017年度自治区政协重点督办提案。

座谈会上,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专职副主委李相合就提案原由及形成过程作了说明,“民盟区委十分关注养老事业,连续两年组成调研组赴自治区内外追踪调研,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这件集体提案。”他表示,“各部门重视办理工作,办复认真。”同时还提出了关心的问题:自治区政府对于放开养老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有哪些举措?对于居家养老,自治区又会出台哪些务实管用的政策?各部门联动推进养老服务业的职责是否厘清,有何保障机制?

“这些问题点的很准”,自治区卫计委副主任伏瑞峰回应道,“自治区养老服务业的确存在三个怪相:城市养老资源紧缺,但农村牧区床位却普遍闲置;想进专业机构养老的人多,能负担起的却少;想投资的市场主体多,但有资质愿投入的大企业少。”他认为,原因是受政策保障不到位、各职能部门政策壁垒依然存在、养老观念落后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因素限制。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公维春认为,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难点在于,完全靠政府难以提供多样个性化服务,对社会资本吸引力又不足。建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在场所建设、人员配备、资金投入、财税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撑,避免政策碎片化、零散化,打通产业发展“较先一公里”。

自治区发改委社会处处长陈小北对此谈了看法,“养老服务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是自治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务之急,要研究透需求内容,对应需求改善结构性问题;要厘清政府权力边界,除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兜底服务外,要放手将中高端服务交给市场;要坚持融合发展,探索推进养老信托、债券、产业引导基金等金融创新,活跃老年产业资本市场。”同时表示,发改委将开展深入研究,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与各部门同志进行深入交流后,李相合表示,下一步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将继续细化课题,追踪研究,通过持续建言献策助推承办单位开展工作,促进自治区养老服务业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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